衡阳市八中学生校长助理工作职责
衡阳市八中学生校长助理工作职责
学生校长助理的设立,是我校贯彻“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提出的一项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新举措。该措施吸纳学生参与学校的相关政务,加强学生与学校双方沟通,进一步完善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管理模式,推动学校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一、学生校长助理的聘任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关注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模范遵守校纪校规,讲诚信、讲原则、讲奉献、求真务实。
2、具备善于沟通和调查研究的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文字写作能力,具有善于发现问题并能够正确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3、学习成绩良好以上,团结同学,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和一定威信,能够积极投身维护学生利益和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的各项工作。
二、学生校长助理选拔及工作流程
由年级部推荐,并按要求上报有关资料,学校根据上报资料和有关调查,评选出学生校长助理。学校对其下发学生校长助理聘书,并进行工作要求培训,明确校长助理的工作职责。
四、任期和要求
任期为一学期,要求发挥与学生群体紧密相连的优势,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反映学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或同学当中存在的不良现象,可动用学生干部、学生社团的力量,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五、具体职责
1、收集、反馈学生对学校管理、教育和服务的意见和建议。
2、参与学校有关管理制度的起草、修订等工作。
3、宣讲学校的政策、制度,监督学校有关政策和制度的实施。
4、协助校长处理有关学生工作。
5、列席学校的有关会议和活动。
6、接受校长委托、布置的其他工作等。
7、定期参加学生校长助理例会,总结上阶段工作并提出下阶段工作设想。
8、指导、协助、督促学生会、团委会、班干部的工作。
9、做好卸任后的交接工作。助理校长任期内没有完成的工作,可移交给下一任,使工作具有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