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爱我”演讲比赛的通知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开展,提高广大学生心理素质,培养学生悦纳自我、善待他人的心理品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与学校团委联合举办以“我健康·我快乐·我成长”为主题的演讲比赛,具体安排如下。
一、主题
“我健康·我快乐·我成长”
二、时间
10月10日—10月25日
三、活动对象
全校学生
四、具体要求
1.紧扣主题,内容充实,立意新颖;
2.声音洪亮,语言流畅,声情并茂;
3.服装整洁,仪表端庄;
4.时间控制在4分钟之内。
五、组织实施
(一)班级选拔赛(10月10日前)
各班班主任、团支书和心理委员组织选拔赛,每班选拔1名优秀选手参加校级赛。请各班心理委员于10月12日前将参赛名单上报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二)校级初赛
各班选拔的优秀代表参加校级初赛,经过评委集体评定,确定10名学生进入决赛。
(三)校级决赛
决赛选手将由专家评定,选出特等奖1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并由专家及观众们一起评选出最佳风采奖、最佳形象奖各1名。
决赛设置以下两个具体环节:
1.主题演讲——选手为评委和观众展示自己准备好的参赛作品(时间不得超过4分钟,满分为70分)
2.即兴演说——选手抽选话题,并围绕话题展现自己的演讲口才和技巧(时间不得超过2分钟,满分为20分)。
六、表彰与奖励
获奖学生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和学校团委联合颁发奖品及荣誉证书。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团 委
200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