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八中电教器材管理办法
市八中电教器材管理办法
(讨论稿)
为规范我校电教器材的采购、登记、领用、维修、报废及赔偿行为,保证学校现代教育技术设备的正常运转和资金的合理使用,特指订本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中所指电教器材包括:计算机硬件(如台式计算机、笔记本、服务器、打印机、扫描仪、稳压电源、UPS等)、计算机软件(如电子教材、系统软件、教学软件、杀毒软件、防火墙、网管软件等)、网络设备(如交换机、集线器、光电转换器、网卡、机柜等)、视频硬件(如投影机、摄像机、数码相机、幻灯机、视频展示台、监控设备、DVD机、VCD机、录像机、银幕等)、视频软件(如录像带、投影片、DVD碟、VCD碟等)、音频硬件(如录音机、话筒、音箱、耳机等)、音频软件(如磁带、CD碟等)及其电教相关辅助设备。
一、电教器材采购
(一) 采购原则
电教器材采购必须严格遵循“货比三家、质优价廉”的原则,尽可能到总代理或定点商家采购,并做到采购本地化,以确保采购物品质量和售后服务。采购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廉政纪律,不搞人情交易,不准收受礼物、礼品及回扣。
(二)采购程序
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需要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批同意后,根据衡阳市政府以及衡阳市教育局有关规定,采取招标采购、定点采购和学校采购等方式进行购买。
1)招标采购
需按市政府有关规定交由市财政局采购办进行。
2)定点采购
由总务处和信息中心按有关规定到指定采购单位进行购买。
3)学校采购
由总务处和信息中心选择价格、质量、售后服务等综合素质较好的单位进行购买,具体采购程序如下:
第一步 由所需部门负责人填写《电教器材申购单》;
第二步 信息中心负责人进行情况核实;
第三步 主管现代教育技术校长审批;
第四步 学校派专人进行采购;
第五步 所需部门负责人对所购电教器材进行验收核实。
二、电教器材登记
(一) 学校所有电教器材均需经信息中心资产管理人员进行登记管理,资产管理人员负责对所有电教器材进行登记,并统一编号备案。
(二) 新增器材(包括上级拨发、配备的器材)需由信息中心验收、登记并统一编号备案。
(三) 电教器材登记需包括器材详细资料(设备型号、配置、价格、经手人等),登记资料须长期保留备案。
三、电教器材领用
(一) 领用电教器材时,需由部门负责人、场室管理人或使用人到信息中心资产管理人员处办理电教器材领用手续,由资产管理人员登记所领用的设备有关资料,并由领用者签名。
(二) 电教器材领用者负责对器材的日常管理,对器材的安全、完整、正常使用负有责任。
四、电教器材维修
电教器材维修尽可能到指定维修点或原厂家进行维修,以节约维修费用。具体维修程序如下:
(一) 保修期内电教器材维修
可由器材领用者直接与销售商联系或通知信息中心维修人员,学校只负责报销交通运输费用。
(二) 保修期外电教器材维修
1)常规电教器材维修(100元以下)
第一步 电教器材领用者填写《电教器材维修申请单》;
第二步 信息中心负责人对电教器材维修状态进行鉴定;
第三步 与维修商进行联系;
第四步 电教器材领用者在《电教器材维修申请单》上签字对维修予以证实;
第五步 学期结束维修商凭《常规电教器材维修计件标准》价格及《电教器材维修申请单》上维修数量进行结算,并开具财务发票进行报销。
2)非常规电教器材维修
第一步 电教器材领用者填写《电教器材维修申请单》;
第二步 信息中心负责人对电教器材维修状态进行鉴定;
第三步 主管现代教育技术校长审批;
第四步 主管财务校长进行财务审批;
第五步 信息中心(两人以上)与维修商谈好价格并报学校主管领导批准;
第六步 学校主管领导对维修金额予以认可;
第七步 电教器材领用者在《电教器材维修申请单》上签字对维修予以证实;
第八步 凭开具财务发票进行报销。
四、电教器材报废
电教器材凡因使用年久、自然老化不能修复、技术落后、无使用价值、损坏后无修复价值时,可按程序及规定办理报废手续,予以报废,以防止学校国有财产流失。
(一)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设备,可以提出报废申请:
1)设备关键部件损坏,而又无配件更换,以致设备无法使用。
2)设备严重损坏,不能使用。
3)设备已到使用期限,无法继续使用或继续使用有危险出现的可能。
4)设备性能无法满足使用要求,也不能改变使用用途。
5)设备损坏,维修费用超过其本身价值,已无维修价值。
(二) 电教器材报废申请手续:
第一步 部门负责人、管理人员、使用者或维修人员填写《电教器材报废申请表》,一式三份;
第二步 至少两名维修人员对电教器材报废状态进行鉴定,并填写详细说明以及处理意见;
第三步 信息中心负责人对电教器材报废作出最终处理意见,供学校领导审批;
第四步 主管现代教育技术校长审批;
第五步 主管财务校长进行审批;
第六步 总务处与信息中心共同对电教器材进行报废,并分别在《电教器材报废申请表》上签字予以确认;
第七步 《电教器材报废申请表》分留总务处、信息中心、电教器材负责人各一份备案。
(三)电教器材报废处理
报废的电教器材报废可根据情况可作出以下处理:
1)完全报废:
2)拆件作维修配件:
3)改变使用用途;
4)暂时入库闲置;
电教管理员对报废的器材均需从登记中注销并另册登记(包括报废设备去向)。
五、电教器材损坏赔偿
一、由于管理不善造成低值易耗品丢失或损坏,按原价赔偿,工作中不慎损坏的低值易耗品,按其原价的50%赔偿。
二、凡不听从指挥、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器材损坏,损坏器件价值千元以上,按10%赔偿;千元以下按30%赔偿;万元以上者酌情研究赔偿。器材损坏后,非维修人员擅自修理,致使损坏加重时,均按此规定处理。
三、凡故意损坏电教器材,应按原价双倍赔偿;。
四、意外损坏(如火灾、被盗等),应查明事故原因,并由校务会研究决定赔偿方案。
五、各类物品发生损坏后,对隐情不报者加倍处罚。
六、电教器材的赔偿价格均按其使用年限折旧后由信息中心确定。
七、有关赔偿手续均到总务处办理,信息中心只收交款凭证。
以上各管理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衡阳市第八中学
二00六年二月十五月
电 教 器 材 申 购 单
申请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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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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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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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材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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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号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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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购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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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价 |
元左右 |
采购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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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需经费 |
元左右 |
信息中心 意 见 |
签字: 日期: |
主管校长 审 批 |
签字: 日期: |
财务校长 审 批 |
签字: 日期: |
学校校长 审 批 |
签字: 日期: |
电 教 器 材 维 修 申 请 单
申请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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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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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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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材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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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
属(非)常规器材 |
型号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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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时间 |
年 月 |
故障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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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数量 |
台(个) | ||
估计费用 |
单价: 元左右 共需: 元左右 | ||
信息中心 鉴定意见 |
签字: 日期: | ||
主管校长 意 见 |
签字: 日期: | ||
财务校长 意 见 |
签字: 日期: | ||
商谈价格 |
单价: 元 共需: 元 | ||
主管校长 意 见 |
签字: 日期: | ||
财务校长 意 见 |
签字: 日期: | ||
维修结果 |
器材负责人签字: 日期: 维 修 商签字: 日期: |
电 教 器 材 报 废 申 请 表
申请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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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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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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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材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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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号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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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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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出库 原 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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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出库 方 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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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人员
鉴定意见 |
签字: 日期: |
信息中心 意 见 |
签字: 日期: |
主管校长 意 见 |
签字: 日期: |
财务校长 意 见 |
签字: 日期: |
器材报废
处理结果 |
总 务 处负责人签字: 日期: 信息中心负责人签字: 日期: 电教器材管理员签字: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