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外阅读推荐篇目一——杂文专辑(高二年级)
零的故事
董桥
李丽珊滑浪风帆夺金牌,为香港在奥运会上创出“零的突破”。没有“零”,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等所有数字都没有意思了。剑桥大学数学大师G.H.Hardy有一次到印度去领一个大奖,发表演说。他上台第一句话说:“印度对人类的贡献是零。” (“Indian contrbution to mankind is zero.”)全场鸦雀无声愣了三秒钟,然后哄堂大笑。“零”这个数目字据说真的是印度人发明的。没有“零”就没有负数,没有虚数,所有数字的意义都不同了。这个发明实在太大。数学大师语意双关,幽默得教人绝倒。陈之藩先生当年告诉我这个故事的时候盛赞Hardy说:“这是几百年才可能培养出来的花朵。”
创造“零的突破”固然艰难;人生从“有”而求“无”求“零”,似乎更不容易。二十年代有个美国作家Harry Crosby是富家子弟,是美国大金融家J.P.Morgan家族里的晚辈,跟妻子在法国住了好多年,三十一岁就自杀死了。Harry Crosby去世的前一年带着妻子到埃及去旅行,偶然碰到一位智者。智者对他说:“我以自己用不着的东西去衡量我的财富。”(“My wealth I measure by the things I do without.”)此话蕴藏无穷哲理, Crosby觉得是晨钟暮鼓。他于是决定重新衡量他的身外物,他要把他读过的藏书处理掉:从上万册减为一千册,再减为一百册、十册,最后只留一册。他开始送书给人家。他碰到一个陌生人,一眼觉得好感,马上把手头所有波特莱尔的初版书都送给这个人了。他还挑了一批珍本善本书,标上最低廉的价钱,偷偷一本一本掺进塞因河畔旧书摊上的廉价旧书堆里,让一些幸运的书痴在沙堆里淘到黄金,让旧书摊的老板莫名其妙以为神仙来跟他开个大玩笑。
李丽珊当然经历过无数次的“零”的挫折。她告诉《明报》记者说,刚学滑浪风帆的时候技术不好,有一次出海训练天气转坏,风雨雷电交加,身边没有人,叫救命也没有用。这时,她突然看到舅父的身影,不是来救她,而是要她自己摇回岸边去。她于是一边哭一边摇,摇到筋疲力尽的时候才看到海岸。她今天回忆这一段往事,自然觉得格外有意义。她已经乘长风破开“零”的局限;她今后要记得的是当年独自摇回“零”的岸边的情景。《明报》粉纸特刊里的这一篇特稿写得很好,可惜忘了刊出记者是谁。同一页曾荫权的贺电写给沙理士,说“获悉李丽珊小姐……”;周南则直接写给李小姐,说“欣悉你在本次奥运会上……”。“获悉”又硬又冷;“欣悉”又温暖又像中文。港府的中文也该突破那个“零”了。
没有了妖魔的取经之路
2005年江苏一考生
我只是一介书生,所以难免卖点书呆子气。每每看《西游记》,总觉得既然孙大圣可以日行千里,为何不背着唐僧一步西天,也省得一路上千辛万苦,还有这妖那精的惦记着唐僧肉。
如果一步西天,倒也爽快,只是师徒几人的关系恐怕也只能停留在“酒肉朋友”的层次上了。所谓“患难见真情”:八戒虽色,却处处念叨着师傅,偷了个西瓜还不忘分给师傅半个;沙僧虽傻,却任劳任怨,甘心做大伙儿的下手;悟空虽狂,可师傅有难,不也是不顾生死,降妖除魔吗?战场上结下的友情才是钢铁铸成的啊!倘若一切都太容易,那悟空充其量只是个开路的,沙僧充其量只是个脚夫,八戒逗逗大家开心而已,便是一个太无趣的故事了。
如果一步西天,唐僧倒是可以省去一路的担惊受怕的搅扰,安心地吃斋念佛,朝发夕至,取回佛经。可所谓“出门长见识”,唐僧若只随徒儿们在云里雾里日行千里,又怎知这天底下人间的百态?敝人不才,未曾念过佛经,可也听说佛从人间来,人间酸甜苦辣尝尽,才换来“佛”超脱尘世的感悟,写入佛经,贻养后人。不经历千难万险,唐僧又怎能真正领悟这佛经的精深蕴意?阳光总在风雨后啊!
真的可以一步西天,佛经取回,又怎么样呢?抑或,难道西天之行仅仅为了取回几本经书吗?
没有遇上白骨精,没有进过盘丝洞,又怎知世间的险恶?没有住过高老庄,没有下过龙王庙,又怎知世间的冷暖?人性中的怯懦如何除去,人性中的恶性如何摆脱?至性如何养成,高僧如何修炼?倘没有这一路历尽艰难的感悟,又怎可获得?
我们活在世上,总希望找这样的捷径,那样的捷径,叹为“一步登天”才是最大的财富。我们厌恶过程而只求所谓的结果,我们不管它是“猪肚”还是“蛇肚”,除了“豹尾”,我们什么也不要。所以今天我们还要防什么作弊,防什么替考,防什么徇私舞弊,防什么假冒伪劣。
倘若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条取经之路,以开放的心态迎接磨难,迎接考验;倘若每个人看到的不仅是鲜花掌声围绕的“豹尾”,更祈求一个丰富多彩的“猪肚”,那我们得到的又岂止是那几句赞美之词呢?
没有妖魔的取经之路,是一条南辕北辙的路。
苏东坡与东坡肉
王小波
我父亲是教逻辑的教授,我哥哥是修逻辑的Ph•D。我自己对逻辑学也有兴趣,这种兴趣是从对逻辑学家的兴趣发展来的:本世纪初年,罗素发现了以自己名字命名的悖论,连忙写信告诉弗雷泽,顺便通知弗雷泽,他经营了半生的体系,因为这个悖论的发现有了重大的漏洞。弗雷泽考虑了一番,回信说:我要是知道什么是正确的结论就好了,……我觉得这个弗雷泽简直逗死了,他要是有女儿,我一定要娶了做老婆,让他做我的老岳丈。话又说回来,就算弗雷泽有女儿,做我的姥姥一定比做老婆合适得多。这样弗雷泽就不是我的老岳丈,而是我的曾外公啦。我在美国上学时还遇见过一件类似的事:有一回在课堂上,有个胖乎乎的女同学在打瞌睡,忽然被老师叫起来提问。可怜她根本没听,怎么能答得上来。在美国,不但老师可以问学生,学生也可以问老师。万一老师被问住,就说一句:问得好!不回答问题,接着讲课。这位女同学迷迷糊糊,拖着长声说道: This is a good question!(问得好)……差点把大家的肚皮笑破。下课后,我打量了她好半天,发现她太胖,又有狐臭,这才打消了不轨之心——弗雷泽就有这么逗。让我们书归正传,另一个有趣的逻辑学家是维特根斯坦,罗素请他来英国,研究一下出书的问题。维特根斯坦没有路费,又不肯朝罗素借。最后罗素买下了维特根斯坦留在剑桥的一些旧家具——我觉得他们俩都很逗。受这种浅薄的幽默感驱使,我学过数理逻辑,开头还有兴趣,后来学到了烦难的东西,就学不进去了。
我对数学也有过兴趣,这种兴趣是从对方程的兴趣发展来的。人们老早就知道二次方程有公式解,但二次以上的方程呢?在十九世纪以前,人们是不知道的。在十七世纪,有个意大利数学家,又是一位教授,他对三次方程的解法有点心得。有天下午,外面下着雨,在教室里,他准备对学生讲讲这些心得。忽听“喀嚓”一声巨响,天上打下来个落地雷,擦着教室落在花园里——青色的电光从狭窄的石窟照进来,映得石墙上一片惨白。教授手捂着心口,对学生们转过身来,说道:先生们,我们触及了上帝的秘密,……——我读到这个故事时,差点把肠子笑断了。三次方程算个啥,还值得打雷——教授把上帝看成个小心眼了。数学我也学了不少,学来学去没了兴趣,也搁下了。类似的学科还有物理学、化学,初学时兴趣都很大,后来就没兴趣了,现在未必记得多少。
总而言之,我对研究学问这件事和研究学问的人有兴趣,对这门学问本身没什么兴趣。所有的功课我都是这么学的,但我的成绩竟都是五分。只有一门功课例外,那就是计算机编程。我学的时候还要穿纸带,没意思透了。这一门学科里没有名人轶事,除了这门科学的奠基人图林先生是同性恋,败露后自杀了。我既不是同性恋,也不想自杀,所以我对计算机没兴趣,得的全是三分。但我现在时常用得着它,所以还要买书看看,关心一下最新的进展,以免用时抓瞎。这是因为我写文章的软件是自己编的,别人编的软件我既使不惯,也信不过,就这么点原因。但就因为这点小原因,我在编程序这件事上,还真正有点修为。由此可见,对研究某种学问这件事感兴趣和对这门学问本身感兴趣可以完全是两回事。
这篇小文章想写我的心路历程,但有一件别人的事情越过了这个历程,我决定也把它写上。“文革”中期,我哥哥去看一位多年不见的高中同学。走进那间房子,我哥哥被惊呆了:这间房子有整整的一面被巨幅的世界地图占满了。这位同学身着蓝布大褂,足蹬布底的黑布鞋,手掂红蓝铅笔,正在屋里踱步,而且对家兄的出现视而不见。据家兄说,这位先生当时梳了个中分头,假如不拿红蓝铅笔,而是挟着把雨伞,就和那张伟大领袖去安源的画一模一样了。我哥哥耐心地等待了一会儿,才小声问道:能不能请教一下……你这是在干吗呢?他老人家不理我哥哥,又转了两圈,才把手指放到嘴上,说道:嘘,我在考虑世界革命的战略问题。然后我哥哥就回家来,脸皮乌紫地告诉我此事。然后我们哥俩就捧腹大笑,几乎笑断了肠子……
罗素、弗雷泽研究逻辑,是对逻辑本身感兴趣,要解决逻辑领域的问题,正如毛主席投身革命事业,也是对革命本身感兴趣,要解决中国社会的问题。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这些先辈自然会有些事迹,让人很感兴趣。如果把对问题本身的兴趣抹去,只追求这些事迹,就显得多少有点不对头。所以,真正有出息的人是对名人感兴趣的东西感兴趣,并且在那上面做出成就,而不是仅仅对名人感兴趣。
古时候有位书生,自称是苏东坡的崇拜者。有人问他:你是喜欢苏东坡的诗词呢,还是喜欢他的书法?书生答道:都不是的。我喜欢吃东坡肉……东坡肉炖得很烂,肥而不腻,的确很好吃。但只为东坡肉来崇拜苏东坡,这实在是个太小的理由。
贝多芬百年祭
肖伯纳
一百年前,一位虽还听得见雷声但已聋得听不见大型交响乐队演奏自己的乐曲的五十七岁的倔强的单身老人,最后一次举拳向着咆哮的天空,然后逝去了,还是和他生前一直那样地唐突神灵,蔑视天地。他是反抗性的化身;他甚至在街上遇上一位大公和他的随从时也总不免把帽子向下按得紧紧地,然后从他们正中间大踏步地直穿而过。他有一架不听话的蒸汽轧路机的风度(大多数轧路机还恭顺地听使唤和不那么调皮呢);他穿衣服之不讲究尤甚于田间的稻草人:事实上有一次他竟被当做流浪汉给抓了起来,因为警察不肯相信穿得这样破破烂烂的人竟会是一位大作曲家,更不能相信这副躯体竟能容得下纯音响世界最奔腾澎湃的灵魂。他的灵魂是伟大的;但是如果我使用了最伟大的这种字眼,那就是说比韩德尔的灵魂还要伟大,贝多芬自己就会责怪我;而且谁又能自负为灵魂比巴赫的还伟大呢?但是说贝多芬的灵魂是最奔腾澎湃的那可没有一点问题。他的狂风怒涛一般的力量,他自己能很容易控制住,可是常常并不愿意去控制,这个和他狂呼大笑的滑稽诙谐之处是在别的作曲家作品里都找不到的。毛头小伙子们现在一提起切分音就好像是一种使音乐节奏成为最强而有力的新方法;但是在听过贝多芬的第三里昂诺拉前奏曲之后,最狂热的爵士乐听起来也象《少女的祈祷》那样温和了,可以肯定地说,我听过的任何黑人的集体狂欢,都不会象贝多芬的第七交响乐最后的乐章那样可以引起最黑最黑的舞蹈家拼了命地跳下去,而也没有另外哪一个作曲家,可以先以他的乐曲的阴柔之美使得听众完全溶化在缠绵悱恻的境界里,而后突然以铜号的猛烈声音吹向他们,带着嘲讽似地使他们觉得自己是真傻。除了贝多芬之外谁也管不住贝多芬;而疯劲上来之后,他总有意不去管住自己,于是也就成为管不住的了。
这样奔腾澎湃,这种有意的散乱无章,这种嘲讽,这样无顾忌的骄纵的不理睬传统的风尚——这些就是使得贝多芬不同于十七和十八世纪谨守法度的其他音乐天才的地方。他是造成法国革命的精神风暴中的一个巨浪。他不认任何人为师,他同行里的先辈莫扎特从小起就是梳洗干净,穿着华丽,在王公贵族面前举止大方的。莫扎特小时候曾为了彭巴杜夫人 发脾气说:“这个女人是谁,也不来亲亲我,连皇后都亲我呢”。这种事在贝多芬是不可想象的,因为甚至在他已老到像一头苍熊时,他仍然是一只未经驯服的熊崽子。莫扎特天性文雅,与当时的传统和社会很合拍,但也有灵魂的孤独。莫扎特和格鲁克之文雅就犹如路易十四宫廷之文雅。海顿之文雅就犹如他同时的最有教养的乡绅之文雅。和他们比起来,从社会地位上说贝多芬就是个不羁的艺术家,一个不穿紧腿裤的激进共和主义者。海顿从不知道什么是嫉妒,曾称呼比他年青的莫扎特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作曲家,可他就是吃不消贝多芬。莫扎特是更有远见的,他听了贝多芬的演奏后说:“有一天他是要出名的。”但是即使莫扎特活得长些,这两个人恐也难以相处下去。贝多芬对莫扎特有一种出于道德原因的恐怖。莫扎特在他的音乐中给贵族中的浪子唐璜加上了一圈迷人的圣光,然后象一个天生的戏剧家那样运用道德的灵活性又回过来给莎拉斯特罗 加上了神人的光辉,给他口中的歌词谱上了前所未有的就是出自上帝口中都不会显得不相称的乐调。
贝多芬不是戏剧家;赋予道德以灵活性对他来说就是一种可厌恶的玩世不恭。他仍然认为莫扎特是大师中的大师(这不是一顶空洞的高帽子,它的的确确就是说莫扎特是个为作曲家们欣赏的作曲家,而远远不是流行作曲家);可是他是穿紧腿裤的官廷侍从,而贝多芬却是个穿散腿裤的激进共和主义者;同样地海顿也是穿传统制服的侍从。在贝多芬和他们之间隔着一场法国大革命,划分开了十八世纪和十九世纪。但对贝多芬来说莫扎特可不如海顿,因为他把道德当儿戏,用迷人的音乐把罪恶谱成了象德行那样奇妙。如同每一个真正激进共和主义者都具有的,贝多芬身上的清教徒性格使他反对莫扎特,固然莫扎特曾向他启示了十九世纪音乐的各种创新的可能。因此贝多芬上溯到韩德尔,一位和贝多芬同样倔强的老单身汉,把他做为英雄。韩德尔瞧不上莫扎特崇拜的英雄格鲁克,虽然在韩德尔的《弥赛亚》里的田园乐是极为接近格鲁克在他的歌剧《奥菲欧》里那些向我们展示出天堂的原野的各个场面的。
因为有了无线电广播,成百万对音乐还接触不多的人在他百年祭的今年将第一次听到贝多芬的音乐。充满着照例不加选择地加在大音乐家身上的颂扬话的成百篇的纪念文章将使人们抱有通常少有的期望。像贝多芬同时的人一样,虽然他们可以懂得格鲁克和海顿和莫扎特,但从贝多芬那里得到的不但是一种使他们困惑不解的意想不到的音乐,而且有时候简直是听不出是音乐的由管弦乐器发出来的杂乱音响。要解释这也不难。十八世纪的音乐都是舞蹈音乐。舞蹈是由动作起来令人愉快的步子组成的对称样式;舞蹈音乐是不跳舞也听起来令人愉快的由声音组成的对称的样式。因此这些乐式虽然起初不过是像棋盘那样简单,但被展开了,复杂化了,用和声丰富起来了,最后变得类似波斯地毯;而设计像波斯地毯那种乐式的作曲家,也就不再期望人们跟着这种音乐跳舞了。要有神巫打旋子的本领才能跟着莫扎特的交响乐跳舞。有一回我还真请了两位训练有素的青年舞蹈家,跟着莫扎特的一阕前奏曲跳了一次,结果差点没把他们累垮了。就是音乐上原来使用的有关舞蹈的名词也慢慢地不用了,人们不再使用包括萨拉班德舞,帕凡宫廷舞,加伏特舞和小步舞等等在内的组曲形式,而把自己的音乐创作表现为奏鸣曲和交响乐,里面所包含的各部分也干脆叫做乐章,每一章都用意大利文记上速度,如快板、柔板、谐谑曲板、急板等等。但在任何时候,从巴赫的序曲到莫扎特的《天神交响乐》,音乐总呈现出一种对称的音响样式给我们以一种舞蹈的乐趣来作为乐曲的形式和基础。
可是音乐的作用并不止于创造悦耳的乐式。它还能表达感情,你能去津津有味地欣赏一张波斯地毯或者听一曲巴赫的序曲,但乐趣只止于此;可是你听了《唐璜》前奏曲之后,却不可能不产生一种复杂的心情,它使你心里有准备,去面对将淹没那种精致但又是魔鬼式的欢乐的一场可怖的末日悲剧 。听莫扎特的《天神交响乐》最后一章时你会觉得那和贝多芬的第七交响乐的最后乐章一样,都是狂欢的音乐:它用响亮的鼓声奏出如醉如狂的旋律,而从头到尾又交织着一开始就有的具有一种不寻常的悲伤之美的乐调,因之更加沁人心脾。莫扎特的这一乐章又自始至终是乐式设计的杰作。
但是贝多芬所做到了的一点,也是使得某些与他同时的伟人不得不把他当做一个疯人,有时清醒就出些洋相或者显示出格调不高的一点,在于他把音乐完全用作了表现心情的手段,并且完全不把设计乐式本身作为目的。不错,他一生非常保守地(顺便说一句,这也是激进共和主义者的特点)使用着旧的乐式;但是他加给它们以惊人的活力和激情,包括产生于思想高度的那种最高的激情,使得产生于感觉的激情显得仅仅是感官上的享受,于是他不仅打乱了旧乐式的对称,而且常常使人听不出在感情的风暴之下竟还有什么样式存在着了。他的《英雄交响乐》一开始使用了一个乐式(这是从莫扎特幼年时一个前奏曲里借来的),跟着又用了另外几个很漂亮的乐式;这些乐式被赋予了巨大的内在力量,所以到了乐章的中段,这些乐式就全被不客气地打散了;于是,从只追求乐式的音乐家看来,贝多芬是发了疯了,他抛出了同时使用音阶上所有单音的可怖的和弦。他这么做只是因为他觉得非如此不可,而且还要求你也觉得非如此不可呢。
以上就是贝多芬之谜的全部。他有能力设计最好的乐式;他能写出使你终身享受不尽的美丽的乐曲;他能挑出那些最干燥无味的旋律,把它们展开得那样引人,便你听上一百次也每回都能发现新东西:一句话,你可以拿所有用来形容以乐式见长的作曲家的话来形容他;但是他的病症,也就是不同于别人之处在于他那激动人的品质,他能使我们激动,并把他那奔放的感情笼罩着我们。当柏辽兹听到一位法国作曲家因为贝多芬的音乐使他听了很不舒服而说“我爱听了能使我入睡的音乐”时,他非常生气。贝多芬的音乐是使你清醒的音乐;而当你想独自一个静一会儿的时候,你就怕听他的音乐。
懂了这个,你就从十八世纪前进了一步,也从旧式的跳舞乐队前进了一步(爵士乐,附带说一句,就是贝多芬化了的老式跳舞乐队),不但能懂得贝多芬的音乐,而且也能懂得贝多芬以后的最有深度的音乐了。(周珏良 译)
写在后面的话
为同学们选编这样的讲义,是希望大家能在书山题海之中、含辛茹苦之余,抬一抬头,抽点闲暇,品一品好看的文章。
所以,没有什么任务的规定和作业的布置。只是希望大家能把这样微薄的纸张一辑一辑保留好,喜欢的话,以后积多了再装订起来。
这一辑的前三篇都可以算作杂文。在本学期经历了较为枯燥和刻板的议论文写作训练之后,请大家看一看好玩的议论性的文字是怎么写的。《零的故事》只有三个小节,开头一个故事,中间一个故事,结尾还是一个故事。“创造‘零的突破’固然艰难;人生从‘有’而求‘无’求‘零’,似乎更不容易。”“她已经乘长风破开‘零’的局限;她今后要记得的是当年独自摇回‘零’的岸边的情景。”这两句话读完,才算是抓住本文层层递进的“心”。《苏东坡与东坡肉》一个接着一个讲故事,只在末尾的地方透一点写作的端倪。没有以议统例,没有“三分之二篇幅的议论”,本来文无定法啊!
然后,往近了看,去年那位考生所写的被何永康老师推崇的议论文,也是从一个“由头”出发,写出三个层次(如果、如果、真的可以)的意思,最后离开这个故事说一说道理,这种写法,大概才是属于你们的、“自由”的写法——如果你不喜欢那种一板一眼的议论文的话。再看一眼,《取经之路》和《零的故事》和课文《灯下漫笔》在写法上、结构上,都有某种相通的地方,甚至,和最刻板的议论文在条理的安排上也有相通的地方——虽说文无定法,可变中也有不变。
说说又开始功利了,打住。还是大家自己看吧。希望以后的“写在后面”越来越短,乃至没有。欢迎大家到“语文在线”讨论版去谈谈这些文章。http://61.155.62.51/bbs/forumdisplay.php?fid=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