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八中2008级家长委员会章程
1、学习领会贯彻党的精神,重视并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2、弘扬雷锋精神,树立自我榜样,培养子女做一个优秀中学生。
3、积极配合学校深入贯彻《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凡要求学生执行的内容,家长要做出表率,用自己的行动影响子女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4、讲公德,做文明市民树立社会新风,尊老爱幼、家庭和睦、亲友融洽、邻里 团结。守信誉、讲诚实、不谋私、爱公物。
5、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提倡家庭民主,废除家长制作风,不训斥、打骂、虐待孩子;不溺爱娇宠孩子;时时处处关怀子女的健康成长,培育"四化"新人。
6、崇尚勤劳、节约;教育孩子不挑吃穿,不乱花钱。指导孩子学做适当的家务,逐渐养成孩子的生活自理能力,培养孩子吃苦耐劳精神。
7、遵纪守法,净化社会风气。不赌博、不酗酒、不搞迷信活动、不看黄色书刊、录像。在孩子面前不议论他人的事。
8、优化家庭环境,倡导全家积极锻炼身体,增强体质。
9、联系学校教师互通情况,沟通思想。重视子女准时上学,接受学校正规教育、教学;注意孩子按时返家,并适时辅导功课。
10、鼓励子女学科学、文化、技术。支持并奖励孩子的爱好如:音乐、体育、美术、书法、科技等。奖励孩子的小创造,小发明。家长应重视子女的发育状态,进行青春期教育。发现孩子有不健康行为,及时引导、教育。
家长委员会常委必须做到:
1、热爱家长学校,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
2、经常与学校、教师保持联系,保障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同步、协调。
3、积极参加家长学校学习,征订家教杂志,提高自身素质和家教水平。
4、按时参加面授和电视函授,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5、对照优秀家长考核标准,努力争做合格家长。
2008级家长委员会
2008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