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关于举办第4届全国校园发明创意大赛的通知
各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精神,引导中小学生树立发明创新意识和科学探究精神,培养发明创新能力,推举发明创造之星,助力学校创新教育发展,促进校园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在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中国教育学会、中国发明协会、香港发明协会、湖南省科技厅等单位指导下,全国创新教育名校联盟、《发明与创新》杂志社共同举办第4届全国校园发明创意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创新伴我成长!(中国工程院院士何继善为大赛题写主题)
二、活动理念
专业铸就影响,权威自在人心。
三、大赛特点
公平公正、开放包容。
四、主办单位
全国创新教育名校联盟
《发明与创新》杂志社
五、评审顾问
袁隆平(中国工程院院士、全国政协常委)
黄伯云(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科协副主席)
何继善(中国工程院院士、著名地球物理学家)
王永民(中国发明协会副理事长、著名发明家)
六、大赛内容
1、学生参赛内容
A类:发明作品 B类:创意设计
C类:科学实践活动 D类:创意科幻画
2、教师参赛内容
A类:发明创新作品(含发明项目、科教制作项目)
E类:创新教育论文
七、奖项和奖励
1、作品奖:设金奖、银奖、铜奖。
分小学组、中学组和教师组设置,按参赛组别和作品类别进行评选,颁发奖牌和证书。推选优秀获奖项目参加法国巴黎国际发明展览会、德国纽伦堡国际发明展等国际发明展。
2、团体奖:设团体名次奖、优秀组织奖。
按参赛组织单位评选,颁发牌匾和证书。
3、名师奖:设全国十佳科技辅导老师奖、优秀科技辅导老师奖。
授予辅导学生获奖的老师,颁发证书。
八、参赛对象和作品申报
1、全国各中小学校在校学生和老师,由学校统一组队参赛。
2、作品申报统一用电子版,按要求填写作品申报书(见附件)后发送到大赛专用邮箱,不单独接收纸质申报书。
九、活动时间
1、作品申报时间:2014年9月1日至11月20日
2、作品初审时间:2014年11月21日至11月30日
3、大赛复评时间:2014年12月1日至12月8日
4、入围终评作品公示时间:2014年12月10日至12月20日
5、专家终评时间:2014年12月20日至12月31日
十、联系方式
作品申报专用邮箱:xyfmcyds@163
大赛活动官网:www.fmycx.co
组委会地址:长沙市八一路59号《发明与创新》杂志社
咨询电话:0731-84461836 84586643 84586760
附件1:第4届全国校园发明创意大赛竞赛规程
附件2:第4届全国校园发明创意大赛作品申报书
二〇一四年九月一日
附件1
第4届全国校园发明创意大赛
竞赛规程
一、大赛内容及项目分类
大赛分为小学组、中学组、教师组三个组别。
小学组和中学组参赛项目:
A类(发明作品):设计并加工制作成型的发明创新作品,文字说明要求在300至2000字内,应附带作品实物图、结构图或创新原理、改进、说明图片。
B类(创意设计):奇思妙想创意点子、产品改进型创意设计作品(其创意构想不论目前能否实现,也无需制作成型)。可以附图,字数在500字以内。
C类(科学实践活动):科学实验、科学探索与实践等活动,用文字描述实验设计、实践过程及实践成果,应附实践活动相关图片,文字在3000字以内。
D类(创意科幻画):科学幻想绘画作品。
教师组参赛项目:
A类(发明作品):自行设计制作成型的科技发明项目、科教制作项目。文字介绍说明要求在3000字内,须附带作品实物图、结构图或创新原理、改进、说明等相关图片。
E类(创新教育论文):探索教学教研、教育管理方面的创新思想和经验;学校创新教育实施和学生科技活动开展的经验;创新教育与各学科课程的整合研究及课程资源的开发利用;教师辅导学生参加各类科技创新大赛及教育教学实践中的经验和体会;创新方法的研究。
二、参赛对象及分组
1、参赛对象:全国各中小学校在校学生和老师,由学校统一组队参赛。
2、分组情况:按在校阶段分为小学组、中学组、教师组三个组。
小学组:2014年9月就读小学一至六年级的在校学生。
中学组:2014年9月就读初中或高中年级(含职业中专、职业中学、技工学校等)的在校学生。
教师组:中小学校教师,各级教育科学研究所(室)、各级校外科技教育机构的专兼职科技教育工作者。
三、参赛要求
1.所有参赛项目保证作者原创,必须由本人选题,自行或在辅导教师或家长的指导下完成设计、制作。严禁抄袭、盗用或买受他人作品,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
2.每位参赛者的申报参赛项目(包括集体项目)最多不超过3项。
3.参赛者所申报的项目必须是从2012年9月至2014年11月间内完成的。已经参加过本赛事往届大赛的项目不予受理。
4.参赛的集体项目作者不得超过3人,并且必须是同一地区(指同一城市或县域)、同一学历段的学生,作者可以是一个科技活动小组。
5.涉及食品、药品技术类的项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项目不予受理。
6.每个参赛项目的辅导教师最多不超过2名。
7.参赛者申报的项目不得侵犯其他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名誉权或其他任何合法权益。经参赛者授权,大赛主办方有权对参赛项目网上公示,在《发明与创新》杂志刊登,进行作品汇编的出版、发行以及授权相关数字出版商使用等。
8.所有参赛人员必须服从组委会及评审委员会的决议,否则将取消有关获奖资格,并追究由此而产生的相关责任。
9.所有参赛作品需一次性缴纳评审费,费用标准为:学生作品30元/件、老师作品50元/件。
四、参赛方式
1.每位参赛者参赛作品严格按照大赛组委会提供的标准申报书填写,未填写申报书的不予受理(申报书见附件2)。
2.参赛办法:所有参赛作品一律通过网上专用邮箱申报。专用邮箱设有自动回复,相同申报材料请勿多次发送。同一个参赛学校尽量将所有参赛作品一次性打包申报,邮件主题标注为“****学校参赛作品”,每一项作品申报书制成一个word文件。
作品申报专用邮箱为:xyfmcyds@163
3.作品通过邮箱申报后,及时缴纳评审费,缴费时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及参赛学校,完成评审费缴纳后,项目申报才算成功。缴费方式:
㈠转账汇款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长沙市韶山路支行
户 名:《发明与创新》杂志社
账 号:1901007009024907491
㈡支付宝支付
账户:hnfmcx@sina.
㈢邮政汇款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八一路59号《发明与创新》杂志社收
邮编:410001
五、评审方式
1.初审
由《发明与创新》编辑和外聘专业技术人员初审,以审阅项目申报书为主,对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初步评选。根据参赛项目数量和水平,确定进入复评的名额。入围名单在发明与创新网站予以公布。
2.复评
由组委会组织评委评选,对项目申报书等认真审阅,评选60%的项目进入终评。入围终评名单将在发明与创新网站公布,所有入围作品将刊发在发明与创新网站进行公示,接受公众评议。所有入围终评项目都将获得相应等级奖项。
3.终评
由专家评审确定,除各组评委组长外,复评评委不参与终评,每个项目至少经三位专家评审,并进行交叉评审后确定成绩。
六、奖项和奖励
(一)作品奖
金奖:分组别和类别占入围终评总数的20%,颁发金牌和证书。
银奖:分组别和类别占入围终评总数的30%,颁发银牌和证书。
铜奖:分组别和类别占入围终评总数的50%,颁发铜牌和证书。
获得金、银、铜奖的优秀获奖项目,可由组委会推选参加法国巴黎国际发明展览会、德国纽伦堡国际发明展等国际发明展。
(二)团体奖
1.团体名次奖:按照各团体所有成员作品获金奖计5分、银奖计3分,铜奖计1分,统计各参赛组织学校团体总分,按总分从高至低依次排名。团体第一名2名,团体第二名3名,团体第三名5名,授予大赛“全国十佳创新名校”荣誉,颁发牌匾和证书。
2.优秀组织奖:组织选送参赛作品50件以上,并至少获金奖1件或银奖3件或铜奖5件以上的单位有资格被授予“优秀组织奖”,颁发牌匾。
(三)名师奖
按照所辅导学生作品获金奖计5分、银奖计3分,铜奖计1分,统计各辅导老师积分,按积分从高至低依次排名,评选前10位辅导老师授予“全国十佳科技辅导老师”奖,颁发获奖证书。
其他所有获奖作品的辅导老师授予“优秀科技辅导老师”奖,颁发证书。
八、活动时间
1.作品申报时间:2014年9月1日至11月20日
2.作品初审时间:2014年11月21日至11月30日
3.大赛复评时间:2014年12月1日添加到日历至12月8日
4.入围终评作品公示时间:2014年12月10日至12月20日
5.专家终评时间:2014年12月20日至12月31日
全国校园发明创意大赛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