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现场督导评估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湘政教督通〔2014〕26号
关于开展2014年省示范性普通高中
现场督导评估的通知
有关市(州)政府教育督导室、有关省示范性普通高中:
根据《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方案(试行)》(湘政教督〔2013〕3号)和2014年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网络督导评估结果,省政府教育督导室拟于11月10日-14日,对17所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进行现场督导评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督导评估安排
现场督导评估专家18名,分成5个组,每组3-4人,督导评估3-4所学校;督导评估内容由现场督导评估小组组长根据2014年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网络督导评估结果确定;督导评估程序主要有:①召开见面会,就重点督查的问题询问校方,并收集有关资料;②专家分头核查资料,走访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家长,听课;③开展教师和学生问卷调查,调查对象由督导评估组自行确定;④就督导评估情况与校方初步交换意见;⑤撰写现场督导评估意见。
二、基本要求
在督导评估过程中,学校应协助专家开展各项评估工作,围绕重点督导内容提供相关资料、通知问卷对象、提供相关工作场地等。按照转变工作作风的要求,督导评估组工作期间产生的食宿费等一律由督导评估组自行结账;学校迎评过程中接待工作一律从简,要减少陪同人员,不搞迎来送往,不搞超标准的接待,不安排与评估无关的活动,不安排纪念品、土特产、红包等一切形式的馈赠,不得张贴和悬挂欢迎标语,不得因迎接现场督导评估而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附件:2014年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现场督导评估学校名单
湖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4年11月7日
抄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抄送:有关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局
附件
2014年省示范性普通高中
现场督导评估学校名单
(共计17所)
长沙市 :望城区一中
衡阳市 :衡铁一中
株洲市 :株洲县五中、株洲市四中
湘潭市 :凤凰中学
岳阳市 :湘阴县一中
邵阳市 :邵阳市一中、邵阳县二中
常德市 :安乡县一中、津市一中
益阳市 :益阳市六中
娄底市 :娄底市一中、娄底市五中
永州市 :道县一中、祁阳一中
郴州市 :汝城县一中
湘西自治州:永顺县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