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八中学生绘画、书法及摄影作品比赛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3-13 08:35:25 浏览次数: 【字体:

“阳光下成长”湖南省第五届艺术展演活动

衡阳市八中学生绘画、书法及摄影作品

比 赛 通 知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我校学生全面发展,展现我校学生艺术素养,给有艺术特长的学生提供展示平台,展示我校艺术教育成果,选拨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省市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经学校研究决定,特举办2015年衡阳市八中的书画、摄影作品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主题:阳光下成长
二、参赛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三、比赛形式

   在规定时间前提交绘画、书法、摄影作品,统一组织资深评委评选。
四、作品要求

(一)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对开,其他画种均不超过四开(40 cm60 cm)。

(二)书法、篆刻作品

 书法、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

(三)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作品的数码照片要求: JPG格式,大小不低于10M,分辨率达到300dpi。
 作品信息一律用铅笔写在作品背面或附另纸注明。

 

作品名称
作品作者
学生班级
指导教师
五、选送时间及联系人:
  各班班长将本班参赛作品于4月13日前,统一交各班美术任课老师处,摄影作品也可以交学生摄影社社长处。
六、奖励办法
 1、绘画书法和摄影作品评奖按类别、参赛作品比例、分年级分别设一、二、三等奖若干个。

2、获奖作品所在的班级按照获奖等级酌情在4月份千分竞赛中加分,获奖作品的选手,学校将颁发获奖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3、所有获奖作品将在校园书画、摄影作品展览中展出,特别优秀的作品将推荐参加此次市、省及国家相应的比赛。
4、请各年级部和美术教研室大力支持!各年级、各班班长积极参与,主动联系班主任、美术任课教师发动班上有艺术特长学生认真准备本次活动,为班级和个人赢得荣誉。

                       
 体艺处 
                美术教研室、摄影社
                 201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