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八中“十佳学生”、“十佳学生干部”评选方案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12-03 09:42:17 浏览次数: 【字体:

衡阳市八中“十佳学生”、“十佳学生干部”评选方案

一、活动目的

树立学生典范,宣传优秀事迹,形成积极、健康、向上的校风,让学生学有楷模,赶有目标。

二、领导小组

组  长:蒋达观

成  员:王丰、王赛芬、唐卓然、龙琪、成雄辉、凌均武

三、评选范围

高一、高二年级

四、评选条件

1、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相关规章制度。

2、有强烈的集体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热爱集体,关心社会,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尊重他人,尊敬师长;遵守纪律,维护公德,诚实守信,孝敬父母;热爱劳动,爱护公物。

3、有广泛的群众威信,能积极主动参与学校活动,协调能力强,能够起带头作用。

4、上进心强,有强烈的竞争合作意识和良好的学习品质。学习上目标明确,志存高远,态度端正,刻苦认真,质颖好思,善于合作,成绩优秀(高一年级前一百名,高二选修政历地前30名,选修理化生前70名),堪称楷模。

5、有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和健康的体魄。自觉坚持体育锻炼,遵守两操规则,体育成绩在75分以上,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有健全的心理和良好的自我调节能力。

6、具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意识。思想不僵化、思维不拘泥,有一定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能够创造性地去学习、去工作。

7、高二年级的学生必须是上一年度的三好学生或优秀干部。

8、评为“十佳学生干部”的必须是学校学生会、团委干部,或班委会、班级团支部成员,其成绩可以适当放宽(高一年级前两百名,高二选修政历地前60名,选修理化生前140名)。

五、评选原则

坚持逐级推荐、全面评价的原则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六、评选办法

1、候选人的产生

每班分别推荐1名“十佳学生”和“十佳学生干部”候选人,团委、学生会根据情况可分别另推荐1名“十佳学生”和“十佳学生干部”候选人。

班级推荐候选人方法:

(1)班主任列出本班符合条件的同学的名单。

(2)对以上学生在班级内进行投票,得票最多者为候选人。

2、年级内投票方式

学生处印制选票。每班下发十张,班主任组织学生代表填写;每位科任教师下发一张;学生处会同年级部进行投票统计,根据得票高低上报“十佳学生”“十佳学生干部”名单。

3、名单最终确定

    领导小组根据学生处、年级部上报的情况讨论决定最终名单,并公示三个工作日。

七、表彰奖励

1、学校召开表彰大会,颁发证书及奖品。

2、通过橱窗、广播室、校园网等宣传“十佳学生”、“十佳学生干部”的事迹。

学生处、团委

    201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