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八中青年业余党校章程
- 党校宗旨:
青年业余党校坚持从青年团员、班、团干部及入党积极分子的实际出发,结合党的十六大精神,围绕学校以德育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主题,进行以党的基本知识和党史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为主要教学内容的专题讲课和社会实践,引导学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定共产主义信念,端正入党动机;引导学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思想觉悟;引导学员增强社会责任感,激发学习动力,立志报效祖国;为学员积极创造条件,培养、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学员入党。
- 党校性质:
青年业余党校是在上级党委的指导下,由学校党委建立和领导,对优秀团员青年进行政治思想素质、道德文化修养和工作方法培训的一所业余学校,是培养特别优秀的学生或入党积极分子加入党组织和实施中学生思想、组织建设的重要阵地。
- 组织机构:
1、青年业余党校常设机构为衡阳市八中青年业余党校校务委员会,负责对党校的直接领导和管理,党校办公室设在校团委办公室,负责党校的日常工作,采编心得体会集,并随时将党校各项工作向校党委、团市委、市教育局汇报。
校 长:熊晓民(校党委书记)
副 校 长:黄晓琳(校行政副校长)
蒋达观(校德育副校长)
办公室主任:王赛芬(校团委书记)
班 主 任:胡 敏
辅 导 员:聘请具有一定政治理论水平,能胜任党校教学的中共正式党员
2、校务委员会各工作人员职责为:
①青年业余党校的校长、副校长要负责党校的全面工作,审定培训工作计划和内容,督促和检查指导党校的工作,并掌握学员的思想状况和要求,及时发现和重点培养积极分子,加强全面考察工作。
②青年业余党校的办公室主任要根据校党委的要求,按时制定培训计划,确定教育内容,聘请党校辅导员,落实辅导员备课和讲授内容,组织开学和结业典礼,发听课通知,及时解决培训中出现的问题,经常听取校党委和班主任、辅导员、学员们的意见,及时修改和完善培训计划,全面落实培训计划和教育内容。
③青年业余党校的班主任负责管理每一期的全体学员,带领学员完成各项学习任务,检查记录每一个学员的学习成果,全面了解党校学员的思想动态,在每学期初协助党校办公室制定培训计划,确定教育内容,在每学期末向党校办公室递交教育成果总结。
④青年业余党校的辅导员要按党校的培训计划和教育内容,认真备课,认真授课,认真辅导,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有针对性的解决学生思想问题,耐心细致地做好教育工作。
- 课程安排:
1、教学内容:
①党章党史基本知识教育。
②先进人物事迹学习。
③思想政治教育。以“五爱”教育为基础,进行马列基础理论教育、形式政策教育、国情教育以及共产主义理想教育。
④社会实践教育。组织学员进行参观、社会调查、社会服务和公益劳动等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思想素质和能力。
2、教学方式:
①理论课主要有校内辅导员授课,聘请校外辅导员做专题讲座,看录像,学员自学、讨论、写心得等方式,每期不少于5次;
②实践课主要有参观、考察、调查、社会服务和公益劳动等方式。
3、教学时间:
原则上每月一次集中学习,利用下午第八节活动课或其他课余时间。
- 管理办法:
通过宣传发动,从申报参加青年业余党校学习的同学中挑选符合要求的学生骨干参加学习,同时欢迎学校教职员工积极参加。
1、学员条件:
①必须是积极要求进步的共青团员(有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称号的优先)。
②热爱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③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良。
④热心社会工作,团结同学,乐于助人。
⑤遵规守纪,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2、学员选拔:
①党校招收学员实行个人申请,班级推荐,党校审批的方法。
②参加党校学习须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团支部同意后,再填写《青年业余党校报名表》。
③所在团支部把申请人的思想表现情况及评价意见报班主任,由班主任填入《报名表》并签署意见,再由年级组签署评价意见。
④党校根据《报名表》评价意见审批申请人能否成为党校学员,核定名单后上报校党委。
3、学员管理:
①党校招收学员数额由党校校务委员会决定,凡参加党校学习的学员将统一建立学员档案,并划分若干个学习小组,每一组确定组长。
②学员有参加党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对党校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的权利,也必须认真履行党校章程,服从组织纪律,完成党校布置的各项任务,并在思想、学习、纪律等各方面均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③学员必须珍惜党校培训时间,按时参加听课及有关活动,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每次活动由学习小组组长负责考勤,并在当次报告党校班主任。
④学员要做好《党校听课笔记本》和《学习心得本》的记录,小组讨论时积极发言,并作好会议记录。
⑤学员因转学、休假等原因不能坚持学习的,必须向党校提出申请,注销学籍。否则按自动退学处理。
4、学员考核:
党校对学员进行全面考核,实行量化积分制。内容包括理论学习、社会实践和考勤等方面:
①理论课考核以书面考试的形式进行。一期培训结束,学员参加结业考查测试,总分100分。
②实践课考核以活动报告、实践小论文和讲座心得为依据。一期培训中要求至少写好两篇质量较高的心得或小论文。每一篇心得或小论文按5分、8分、10分进行计分,多篇可累计加分。
③考勤考核由学员组长负责,缺勤一次扣5分,迟到一次扣3分。
④奖惩加减分可由个人申报,各学习小组、班主任、各年级党小组推荐,由党校校务委员会审批。对在党校学习期间有突出表现者酌情加5—20分,有违纪行为者酌情扣10—30分。
⑤各项成绩由党校负责填入《青年业余党校学员鉴定表》。
5、学员的鉴定与奖励:
①每学期末,学员都应在理论学习、社会实践、思想认识等方面进行自我鉴定,做一次深入的思想汇报,并填入鉴定表。
②每学期末,各学习小组(由组长带领)、党校班主任老师要分别针对每一位学员发表一学期来的思想、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的评价意见,并填入鉴定表。
③党校根据学员自我鉴定、学习小组意见、班主任意见、考核情况等做出综合鉴定(合格/优秀),并填入鉴定表。理论考试不合格者,或不上交心得、小论文者,或无故缺席2次者,综合鉴定视为不合格。
④对综合鉴定合格的学员,党校颁发《结业证》;对综合鉴定优秀的学员,党校颁发《荣誉证》。每组评选党校优秀学员的比例为20%,上交不足两篇心得或小论文,或者有缺席或迟到或早退现象的学员取消评优资格。
⑤党校通过对学员的培养锻炼和严格审核,对符合《党章》规定标准、具备党员条件的各方面特别优秀的学员,将配合党支部发展他们为党员。对毕业的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将向各高校推介学员在党校的学习表现情况,把其培养档案移交给有关党组织,保证培养工作的连续性。
⑥在党校学习期间表现较差的学员,经过一段时间考查,如已不具备学员条件,将取消其学习资格。
- 本章程由市八中青年业余党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〇一四年九月(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