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梦,青春无悔”合唱比赛的通知
参加人员:高一年级全体同学。
参加形式:高一全体同学以班为单位参加比赛,演唱符合比赛主题的歌曲,曲目自选
比赛时间:5月24日晚
比赛地点:蘅馨广场
评分标准:
演出服装、道具 10分;
集体朗诵切合主题,有激情 10分;
指挥(手势准确,有感染力) 10分;
合唱表演声部均衡 10分;
声音和谐统一 10分;
音准、节奏统一 10分;
与伴奏配合默契 5分;
台风好 10分;
演唱效果好,有感染力 15分;
遵守舞台纪律(上场、退场保持快、静、齐)10分。
评奖方法:比赛请评委现场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按平均分高低排名,评出一等奖4个,二等奖7个,三等奖9个。
具体要求:
(1)各班自选一首青春励志、健康向上的曲目参加合唱比赛,可以是单独的一首,也可以是串烧或改编或原创歌曲,但表演的总时长不能超过6分钟。可自选伴奏带,也可自备钢琴伴奏(提供电钢)。表演形式请事先设计好(齐唱、轮唱、领唱、朗诵等)。请将参赛歌曲及话筒、灯光等具体要求于5月20号之前向团委说明,并上交音乐伴奏。为提高演唱水平,各班可利用音乐课时间请音乐老师进行专业指导。(为避免所选歌曲重复,请各班相互进行沟通,并于4月24日前先将所选歌曲名称报至校团委)
(2)各班参赛服装统一,合唱队形整齐美观(统一站四排,有合唱凳),注意不要偏台。上、下场每两排一走。
(3)各班至少提前一个节目候场,注意保持舞台纪律,上场、退场做到快、静、齐,否则耽误比赛时间酌情扣分。(为熟悉比赛场地,各班可提前到蘅馨广场走台,但排练请勿喧哗,以免影响正常教学)
(4)合唱比赛最后,各班要齐唱曲目《歌唱祖国》,演唱效果也将作为评委评分依据,请认真准备。
热情欢迎班主任老师也参与到班级合唱表演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