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后勤管理的通知
为了响应国家节能减排、节约资源的号召,创建国际生态学校,提高大家节能和爱护公物意识,打造节约型校园,现对水电、空调及校产校舍、公用住房管理规定如下:
1、空调管理:
(1)冬季室外最低气温达到8℃以下才可开启空调制热、夏季室外最高气温达到26℃以上才可开启空调制冷;在开启空调温度要适中,冬季制热温度应设置不高于20℃,夏季制冷温度应设置不低于26℃。
(2)会议室、专用教室等公共场所的空调使用,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使用人负责关闭,做到“人离机停”。
(3)长时间离开办公室或办公室无人时,要关闭空调,严禁开窗使用空调。
2、水电管理
做到人走关灯、人离水断,节约每一滴水、每一度电,杜绝“长流水”和“长明灯”现象,发扬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养成良好节约习惯。
3、校产校舍管理
(1)财产使用人要养成爱护公物的良好习惯,下班(下课)离开时要关好门窗和总电源,并上好门锁。
(2)人为有意损坏公物,一律加倍赔偿、从严处理。
(3)每学期结束前,总务处和班主任、各专用场所财产责任人分别检查设备保管及使用情况,发现损坏的,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4、住房管理
确因实际困难、特殊原因需要中午或晚上在校休息的,学校安排两人住一间公房,但必须向学校申请并接受学校的调配,任何私底下交易均视为无效,按转租给他人进行处理,根据《市八中教师公寓住房分配及管理办法》,学校将收回教师公房,并扣每月租金1200元/月。
请全校师生树立“节水节电、爱护公物、人人有责”观念,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自觉遵守学校后勤各项规章制度,养成勤俭节约良好习惯,学校指派总务具体负责上述制度的执行和实施,总务处将定期对教室、办公室和专用场所进行巡查,对违规情况按学校相关制度进行处罚,并将监督执行情况全校通报。